股票小知识:什么是可转债
2016-05-21 来自: 西安义源和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977
股票小知识:什么是可转债
什么是可转债?可转债与普通债权有什么不同?如何对可转债进行投资?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可转换债券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首先是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基于安全性的考虑,一般投资者准备转股时,不要通过电话委托或网上交易进行转股程序操作,而应到转债所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去填写提交转股申请。
然后是接受申请,实施转股。证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根据现有规定,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最后是转换股票的上市流通。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交易。
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股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